2014年5月19日星期一

殘疾人乘機可帶服務犬

殘疾人乘機可帶服務犬

殘疾人乘機可帶服務犬


《殘疾人航空運輸辦法(試行)》實施,有相關需求者應提前3天申請

  本報訊 (記者左林)需要導盲犬陪同的盲人,隻要提前3天申請,即可攜愛犬乘機。中國民航局將奧運時的殘疾人服務經驗變成固定標準———《殘疾人航空運輸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自即日起實施,對殘疾人輪椅使用、座位安排、服務犬運輸、信息告知等做瞭規定。

  該辦法是中國民航局運輸司總結《北京奧運會(殘奧會)殘疾人航空運輸政策》經驗的結果,“將好的做法常態化”。辦法規定,服務犬專指為殘疾人生活和工作提供協助的特種犬,包括輔助犬、導聽犬、導盲犬。殘疾人需服務犬陪同乘機時,應在航班離站72小時前提出申請。

  同時,殘疾人需向相關部門提供服務犬的身份證明和檢疫證明,服務犬需接受安檢,登客艙前,還得給犬系上牽引繩索,並不得占用其他旅客座位、不得任意跑動。服務犬應在主人的座位處陪伴,如果座位無法容納服務犬,承運人得向殘疾人另行提供一個座位,安放愛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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