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來財稅改革循序推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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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來財稅改革循序推進 ●黨的十八大報告在部署全面深化經濟體制改革時提出,加快改革財稅體制,健全中央和地方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體制,完善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主體功能區建設的公共財政體系,構建地方稅體系,形成有利於結構優化、社會公平的稅收制度。建立公共資源出讓收益合理共享機制。 ●4月1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進一步擴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自8月1日起,將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在全國范圍內推開。同時擴大行業試點,擇機將鐵路運輸和郵電通信等行業納入“營改增”試點。 ●4月1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財稅改革為下一階段工作重點之一。會議要求,深化財稅制度和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 ●5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要求在財稅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加大改革力度。其中明確提出,下力氣推動建立公開、透明、規范、完整的預算體制,形成深化預算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完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控制措施。 ●7月9日,李克強在廣西主持召開部分省區經濟形勢座談會時強調,要加快行政管理、財稅、金融、價格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步伐,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更有效地調動民間投資積極性,更顯著地增強市場活力。 ●7月24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進一步公平稅負,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 ●9月6日,在二十國集團第八次峰會上,習近平表示,中國將加強市場體系建設,推進宏觀調控、財稅、金融、投資、行政管理等領域體制改革,更加充分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 財稅改革觸“利”碰“硬” 財稅體制改革,因為涉及到最核心的利益分配問題,一向被認為是觸及核心和根本的改革,也是改革中難啃的硬骨頭。 1994年開始推行的分稅制是我國財稅改革的重大節點。這項被譽為“中國改革歷程中的經典之作”的改革,不僅正確處理瞭中央和地方的關系,也正確處理瞭政府和企業的關系。使得中國從過去走不通的行政性分權轉到瞭與市場經濟匹配的經濟性分權,解決瞭過去循環往復的癥結,其框架和規則一直延續至今。 不過,隨著20多年來國內國際政治、經濟、社會的諸多變化,如中央與地方財力與事權的不匹配等弊端亦日益顯現,財稅改革再次成為事關全局發展的觸“利”碰“硬”的關鍵領域。 當前,縣鄉財政困難、地方政府財權與事權不匹配、土地財政、“跑部錢進”等問題多有存在。 政府間責權劃分不夠清晰,地方稅體系建設嚴重滯後,地方政府缺乏穩定的收入來源。這導致基層財政困難,財政重心上移的同時,事權重心卻在下移,一些地方甚至出現欠發工資的情況。財力薄弱的地方,財政支出更多依靠中央的轉移支付,專項轉移支付總量偏大,且規范程度不夠。 更進一步看,直接稅與間接稅比重失衡,過高的間接稅不利於再分配的優化;資源稅改革和相關配套改革不到位,也影響瞭政府調控資源環境、促進節能降耗的能力;而地方債務管理制度欠缺,政府債務風險增大,使得地方政府在隱形負債和土地財政等方面備受關註。 另外如公共收支透明度低、缺乏公眾監督,一部分政府收入不規范,財政支出結構不合理、存在公共資金浪費和腐敗等問題也為社會所詬病。 財政改革的每一步都是直接關系中央與地方協調運轉的國之大事。 一方面,一地一域的民生改善和社會發展需要財力保障;另一方面,全國范圍內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實現、區域之間的均衡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等等,也需要中央有足夠的財力作支撐,這是在中國這樣一個大國實現政治穩定、安定團結和政令暢通的重要保障。 如何能夠理順財力事權、怎樣重構地方稅體系,乃是當前財稅改革的首要任務,而每一項任務的完成都非易事。在當前交織的各種問題和矛盾中找到一條可行路徑,是此番財稅改革需要進一步完成的使命。其中的關鍵在於,正確處理好中央與地方的關系,既回應地方的合理訴求,同時又從國傢長遠發展的需要作出全局部署。 當然,對於即將推行的財稅改革來說,需要解決的問題還不限於此。適應國傢“五位一體”戰略部署的需要,要充分發揮政府、市場和社會的作用,財稅改革如何在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市場與社會的關系中發揮牽引功能、倒逼功能,這也有待改革進行統籌考慮。□ (文/《瞭望》新聞周刊記者王仁貴) 十八大以來金融體制改革和政策調整 十八大之後,我國金融體制改革步伐加快,開始駛入“快車道”。 ●2013年5月初,國務院提出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操作方案的設想後,“資本項下”放開搞活、有序管理成為趨勢,人民幣國際化步伐實質性加快。 ●7月5日,國務院下發《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提出嘗試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等金融機構,引領金融改革進入深水區。 ●7月19日,央行發佈《關於進一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通知》,全面放開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管制,這是繼去年年中我國宣佈放寬存貸款利率波動幅度後,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關鍵一步。 ●7月底,國傢外匯管理局發佈通知,決定自2013年9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改革。 ●8月28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提出,決定進一步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此舉對於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盤活貨幣存量意義重大。 ●9月6日,時隔18年後我國重啟國債期貨交易,意味著我國資本市場的市場化建設進一步完善,成為加速金融改革的重要一環。 ●9月18日起,轉融券業務試點范圍擴大,試點證券公司由原有的11傢增加至30傢,標的證券數量由原有的87隻股票增加至287隻股票。 ●9月29日,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正式掛牌成立,其中,試驗區內有關利率市場化和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先行先試的安排,意味著金融改革開始進入深度試驗。 ●10月8日,開始實施的並購重組分道制審核,加快瞭企業並購重組的效率。 ●10月25日,貸款基礎利率集中報價和發佈機制正式運行,進一步夯實瞭利率市場化改革步伐。 服務實體經濟乃金融之本 中國金融改革,正在逐步駛向深水區。 從1979年開始構建基本金融體系,到1994年以來市場化改革提速,再到2002年至今10年間,國有金融機構的改革逐步推進,金融對外開放與合作日益擴大,利率市場化和匯率形成機制開始起步。在改革開放以來35年的進程中,中國金融改革成就顯著。不再像在計劃經濟時代,承擔的隻是“會計”與“出納”的角色,現代金融業既推動瞭國民經濟快速發展,又較好地抵擋瞭金融危機的侵襲。 放眼未來,中國金融改革的目標就是要成為提振改革信心、支撐經濟增長的重要杠桿和助推器。但總體而言,當前金融業的發展水平,與其所擔當的現代經濟命脈的角色仍存在不小差距,金融業仍是我國經濟發展的短板。 近一個時期,在實體經濟發展步履蹣跚之時,金融業卻一花獨放。這一方面得益於金融業不斷的開拓創新,但更重要的原因或在於,目前金融業的運作思路似乎有更多把自己當作一個盈利主體而非中介服務的傾向。 作為金融中介,其主要職能是為投資人與有融資需求的實體企業搭橋牽線。利用自身的專業優勢,幫助投資人把資金投向最有成長性的企業,以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 然而,當金融機構成為盈利主體以後,資源的優化配置便無法實現,更易給經濟運行帶來扭曲。應該看到,若脫離開實體經濟的紮實穩定發展,短期之間,金融業或許可以出現“繁榮”,但“繁榮”也易成為無源之水。 放眼未來,金融改革的首要任務便是正本清源,明確服務實體經濟乃金融之本。當然,這並不意味著金融機構隻要將資金投向實體即可。在當前國際金融風險隱現、中國經濟增長放緩的背景下,金融改革不是為改革而改革,而應服務於宏觀調控的需要,服從於國傢的大戰略大目標,改善金融的管理和服務,提高金融自身防范風險和抵禦、抗擊風險的能力,金融改革肩負的重要使命還應包括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提升經濟效率。□(文/《瞭望》新聞周刊記者尚前名) 十八大以來收入分配改革重要舉措 ●黨的十八大提出,要千方百計增加居民收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實現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習近平在會後的記者見面會上表示,將堅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2012年12月30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河北省阜平縣看望慰問困難群眾時強調,消除貧困、改善民生、實現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 ●2013年2月,國務院批轉瞭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制定的《關於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幹意見》,文件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方向和內容做瞭總體規劃。 ●5月1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進一步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今年要擴大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將去年面向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的1萬名重點高校招生計劃增至3萬名。 ●5月24日,國務院批轉發佈瞭《關於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要求制定出臺合理提高勞動報酬、加強國有企業收入分配調控、整頓和規范收入分配秩序等重點配套方案和實施細則。 ●9月2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進一步加大力度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10月30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建立健全社會救助制度,提出統籌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調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國傢發展階段的一面鏡子 收入分配制度的變革,是國傢發展階段的一面鏡子。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收入分配原則中“效率”與“公平”之間的分寸與火候,一直在進行階段性調整。 後發國傢努力積累財富時,效率優先;經濟總量躋身世界三甲後,擁有瞭“兼顧效率與公平”的基礎條件;而面對“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較大”的現實,“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再分配更加註重公平”就成瞭必然選擇。 為瞭處理好效率和公平之間的關系,十七大以來,“提低、擴中、控高”逐漸成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主線。2013年初公佈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亦延續瞭這一改革思路。 “提低”因其改革共識最多、阻力最小,所以進展最為明顯。在再分配領域,大規模轉移支付、城鄉低保救助、養老金九連漲、最低工資等制度和政策,在詮釋“提低”內涵的同時,織就瞭一張旨在“托底”的社會政策保障網。 相比而言,“擴中”的難度較大、進展緩慢。盡管十六大時就已提出“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但時至今日,房子、教育、醫療等或明或暗的大項支出,仍令許多中等收入者自感“被中產”,消費預期難以啟動,要形成“橄欖型”的穩定社會結構任重道遠。 更為嚴峻的是,“控高”的手段還非常有限。壟斷行業與其他行業間的收入差距、壟斷行業內部不同層級間的收入差距、各類避開稅制管理的隱性灰色收入,都需要更為精準、有效、可操作的法律約束。 而且,與“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等有關的一系列調節政府、企業與勞動者之間分配關系的制度保障,也還未完全建立和有效運行。 “堅持走共同富裕道路”,是十八大報告特別強調必須牢牢把握的八項“基本要求”之一,並力圖使之成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信念。這意味著,“做大蛋糕的同時分好蛋糕”,就是為當前中國發展階段“量身定制”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它將為中國中長期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大的內在動力。關於這一點的社會共識已經形成,在實踐層面的諸多阻力也必將通過新的改革被逐一攻破。□ (文/《瞭望》新聞周刊記者楊琳) 十八大以來中央關於國企改革的主要觀點 十八大報告提出,“要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推行公有制多種實現形式,推動國有資本更多投向關系國傢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不斷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這為今後國企改革發展再次指明瞭方向。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傢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2013年7月23日在湖北省武漢市主持召開部分省市負責人座談會強調,要增強公有制經濟特別是國有經濟發展活力。 新一輪國企改革倒計時 中國的經濟改革,是一場由計劃經濟逐步轉向市場經濟的重大變革。由於國有企業曾經作為計劃經濟的重要載體和基本表現形式,因此自始至終都是這場改革的關鍵對象之一。 事實上,早在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之前,國企改革的萌芽就已經誕生。究其原因,彼時國企的生存已舉步維艱,尤其當時的國企幾乎代表瞭中國經濟除瞭第一產業以外的全部內容。這意味著,國企的發展不僅關乎其自身的命運,更事關整個中國經濟的生死存亡。 所以,改革成瞭唯一的選擇。 經過幾十年的努力,國企改革成就斐然,最直接的表現就是企業數量在不斷減少的同時,規模卻日益壯大。曾經對國際行業巨頭望塵莫及的中國國企,如今已然成為世界500強榜單上的“常客”。與此同時,國企也成為推動中國經濟不斷創造奇跡的重要力量。 然而,這並不表示國企運行已達到瞭理想狀態。 首先,近年來國企雖成長迅速,但相對於其所面臨的競爭環境及所要承擔的重要角色而言,其實力還遠遠不夠。其次,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建成獨立市場主體的目標雖已喊瞭多年,但仍有需要完善之處。 對中國而言,國企需要承擔的重任更為艱巨。 一來,民營經濟已占據瞭中國經濟版圖的大半壁江山,要盡快提升民企的競爭力,除瞭國傢政策層面的支持與引導,更需要占據先天優勢的國企發揮好行業龍頭的作用,在“走出去”、自主創新、打破壟斷、維護公平競爭、保障經濟安全等方面作好表率,以自身的發展帶動整個行業,尤其產業鏈各個環節中民企的發展。 二來,國企雖為全民所有,但近年來不時曝光出來的高薪、浪費、腐敗等負面消息,讓人有瞭國企已成為少數既得利益者固化其利益之工具的感覺。因此在未來,讓普通百姓能更好地共享國企發展成果是一大關鍵。 總之,國企改革的目標是在實現自身發展壯大的同時,推動中國整體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以及整個社會的全面進步。依此來看,目前的國企改革僅僅棋至中局。□ (文/《瞭望》新聞周刊記者尚前名) 十八大以來土地制度改革的重大部署 十八大報告首次提出改革征地制度,強調要“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土地制度改革也成為十八大報告的主要亮點之一。 同時,報告申明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依法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 2012年11月28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對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制度作瞭修改,並提請全國人大審議。 2013年1月,在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上,國土部對國土資源工作進行部署,其中“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是重點之一,具體內容包括:積極開展土地產權制度改革試點,著力形成產權明晰、權能明確、權益保障、流轉通暢、合理分配的農村集體土地產權制度;將農村土地流轉與增減掛鉤相結合,科學制定城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加快推進土地管理制度和農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研究;圍繞農村集體土地流轉和宅基地管理,集中力量突破難點,以最大的改革共識保障宅基地的取得和退出,推動集體土地有序進入市場等。 2013年10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快推進住房保障體系和供應體系建設進行第十次集體學習。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主持學習時強調,要完善住房支持政策,註重發揮政策的扶持、導向、帶動作用,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和主動性。要積極探索建立非營利機構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和運營管理的體制機制。 11月4日至6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黑龍江考察,就農業現代化改革問題,他強調,著力創新農業生產經營體制,在堅持傢庭承包責任制基礎上,在保護農民合法權益、尊重農民意願前提下,積極探索股份合作等多種方式的適度規模經營,並以此為龍頭,配套推進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土地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 土地制度改革向來是中國所有改革的核心所在,無論是從歷史維度考察還是深思當下現實,土地改革成敗都攸關國運興衰。 在我們這個擁有13億人口的大國,農民數量過半,土地關系著這一群體的根本利益甚至全部身傢。土地制度改革不僅關系到農村和農民,也是確保新型城鎮化健康持續發展的首要課題。 改革成功,將再一次極大地解放農村生產力,推動農村的大發展,讓農民更多地分享到改革成果。 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理念是以權利保障為中心,將土地按照計劃配置的方式轉化為通過市場進行,根本目標則是建立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權利平等、市場統一、增值收益公平共享的土地制度。這就要求構建平等進入、公平交易的土地市場,在規劃和用途管制下,允許農村集體土地與國有土地平等進入非農用地市場。 改革的關鍵點在於如何突破現有土地制度下既得利益集團的巨大阻力,因為一方面集體土地入市必然將降低擁有土地交易壟斷權的地方政府的收益。另一方面,地方政府需要為進入城市的農民提供平等的公共服務,這需要巨大的資金投入。一減一增之間,政府資金將更加捉襟見肘,這直接影響城鎮化發展質量。 由此觀之,土地制度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如何協調好利益方的關系,實現土地制度改革政策的平穩落地,攸關改革全局。□ (文/《瞭望》新聞周刊記者李紹飛) 上一頁12345下一頁 Ta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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