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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對於城中村中不少市民仍承受5元左右的高價自來水一事,市發改委近日答復政協委員提案時稱,城中村出租屋業主對租戶隨意加收水費已引起省、市有關部門重視,省物價局正在研究制定規范自來水總表與分表水費結算行為的指導意見,以規范城中村出租屋水價收費行為,深圳也將責成供水企業應根據出租樓房實際戶數核定居民用水定額,確保租戶合法權益。 城中村租戶收入低水費卻很高 深圳市除寶安、龍崗有個別街道供水服務未整合外,其餘地區均由深圳市水務集團負責生產供應自來水,可以說供水服務是壟斷經營項目。雖然統一供水服務對提高服務質量起到很大的作用,但其中也產生一些問題,其中水價問題反映較為突出。根據全市供水行業綜合評價調查,水價調整以來,供水投訴從1.8萬宗/年上升到3.9萬宗/年。不少市民認為,基礎水價過高,未充分考慮勞工階層承受能力在水價未調整前,基礎水價在1.8-1.9元/m3,加上污水處理費和垃圾費,自來水實際單價超過3元,而加上目前深圳抄表到戶普及率僅50%左右,換言之,約50%的市民還要經過中間層來獲得自來水,雖然水價定價文件中留有8%的利潤給中間層,但真正執行的僅有那些管理規范的物業管理單位,不少市民實際繳納的水費單價在4元以上。 在今年市兩會期間,有政協委員提出,特別居住在原自然村自建樓的來深圳建設者,他們大部分是低收入階層,既享受不瞭每月每戶免費12立方米自來水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優撫待遇,卻又要承受比其他市民更高的自來水價格。水價上調後,不少原自然村自建樓的業主大幅上調對租客的水價,普遍是5至6元,有的甚至調到8元,而且這種現象遍佈各區,原特區外的區域最為嚴重。市政協委員吳蘭平提到,在深圳城中村當中,不少市民仍然在承受著5元左右的高自來水價格。為合理規范收取用戶水費,吳蘭平建議對深圳現行的階梯水價的基礎用水指標核定方式作出修改,按照用戶傢庭的實際居住人數來核定每一戶的基礎用水指標,深圳也可參考廣州市新出臺的《廣州市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計量水價辦法》。 或將按自建樓戶型面積確定用水指標 深圳目前采取以戶為單位核定基礎用水指標的方式,也是有所考慮的。市水務局答復時稱,深圳現行的22立方米/月的基本用水指標是根據深圳實際用水情況確定的,並進行多次調整。市水務集團的有關數據顯示,該指標能滿足深圳80%以上的居民基本用水需求。深圳現行的基礎用水指標是基本合理的。市水務局介紹,對用水量超出基礎用水指標的用戶,可以通過日常生活中註意采取節水措施,使用節水器具等方式來達到節水的目的,這正是實施階梯水價的意義所在。從深圳開始實行居民生活用水定額管理制度以來,深圳每年居民用水總量逐年呈現下降趨勢,也說明深圳現行的定額管理制度有效促進居民節約用水,緩解深圳水資源緊缺。 此外,深圳流動人口比較多,如果申請增加基礎用水指標的傢庭在居住人口減少後不主動申報,水務主管部門無法及時發現而作出相應調整,將導致實施階梯水價的初衷無法實現。深圳采用以戶為單位核定用水指標更有利於後續的監管。市水務局還提到,對政協委員提到的原自然村自建樓用戶,也就是矛盾比較集中的城中村,因為每棟樓的居住戶數和人數都難以確定,抄表到戶沒有完全覆蓋,在此情況下依據實際居住人口數來調整用水指標是比較難的。目前,市水務集團正在研究制定依照自建樓戶型和面積來確定用水指標的政策,該局將督促市水務集團盡快出臺相關政策,並進一步加大水價政策的宣傳貫徹力度。 深圳將嚴查城中村水價亂收費 此外,市發展改革委員會同水務局在制定水價調整方案過程中,為保證各方利益,同時出臺相關水價配套政策,如中間層躉售、優撫對象水費減免、自然村用水指標核定等。下一步,市水務局將繼續密切關註廣州市試行按非戶籍人口調整基礎用水指標的經驗教訓,同時進一步調研其他實行階梯水價城市的做法,取長補短,因地制宜,完善深圳相關政策。 深圳現行的自來水價格是經依法開展成本監審、召開價格聽證會等程序,並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深圳市發改委則在答復時介紹,從新水價政策的執行情況看,由供水企業直接抄表收費的用戶反映良好,主要問題是城中村出租屋業主乘機對租戶隨意加收水費。這一問題已引起省、市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省物價局正在研究制定規范自來水總表與分表水費結算行為的指導意見,以規范城中村出租屋業主的收費行為。市發改委也會同市水務局等部門深入城中村出租屋進行調研,責成供水企業應根據出租樓房實際戶數核定居民用水定額,確保租戶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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