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狗咬傷索賠無需舉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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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狗咬傷索賠無需舉證,狗主人應看好寵物防止傷人 最近住在天河區的一傢人,因為傢裡養的寵物狗咬傷瞭上門服務的傢政服務員,被法院判賠5000元。目前,廣州市擬大幅放寬養狗的條件,隨著養狗的人也越來越多,因此產生的狗傷人事件也有所增加。 信息時報記者提醒,根據法律規定,寵物傷人後,隻要寵物主人不能舉證證明受害人有過錯,就要承擔責任、賠償損失;因此要看管好寵物,以防害人害己。 信息時報記者 閆曉光 通訊員 天法宣 漫畫:大包一號 案例 保姆上門幹活被狗咬傷 2008年4月,鐘點工張某經介紹到王某傢中搞衛生,在將近完工提著垃圾經過客廳時,屋主所養的成年薩摩耶犬突然躥起把她的右小腿咬傷,還連咬她左小腿兩口,腿部傷口深及肌層。 張某認為,根據《廣州市養犬管理規定》,天河區限養驅幹長度少於60厘米、軀體高度少於40厘米的犬隻,但屋主所養的成年薩摩耶犬違反瞭上述規定,且看管不嚴造成她受傷。而且,張某稱自己不僅身體受到傷害,精神上也受到極大創傷,經醫生確診為創傷後“應激障礙”。 張某稱,屋主對她的受傷置之不理,至今不賠償相關損失。張某於是請求法院判令對方賠償醫療費等4276.97元、精神損失1萬元。 屋主:鐘點工逗狗惹意外 屋主王某則稱,事發當天是張某第一次到他傢做清潔衛生。本來他已將自傢的狗關在陽臺,後來征得張某同意後才放出來的。 在張某工作的四個小時內沒有發生任何事情,直到張某提著垃圾袋去逗寵物狗,王某來不及制止,寵物狗才因受刺激咬瞭張某,並非張某所說的無故躥起咬傷人。所以屋主認為,張某被狗咬傷其自身也有一定的責任。 屋主還稱,鐘點工被狗咬傷後,自己曾為她沖洗傷口,還帶她去瞭防疫站並出錢為她註射瞭狂犬疫苗。此外,除瞭支付約定的清潔費,他又額外給瞭張某100元作為賠償。 屋主稱,事後他常去探望張某。在5月6日的一次見面中,張某突然拿出一張1000多元的醫療費收據復印件,要求王某支付,並要求他支付每天100元的誤工費。王某當時覺得很突然,要求張某交病歷原件及醫藥費收據原件以便核對,遭到拒絕,雙方協商未果,才不得不對簿公堂。 判決 無法證明鐘點工有錯就要賠 法院審理認為,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由於受害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但是,動物致人損害案件實行的是“舉證責任倒置”,也就是說,要由動物的主人來提交證據證明自己沒錯。鐘點工張某被王某飼養的狗咬傷,王某稱這是因為張某逗引寵物狗,被張某否認,王某卻未能提供相關證據。因此,法院對王某的主張不予采納,王某作為動物飼養人應賠償張某相關損失。法院於日前判決,王某應賠償張某5226.97元。 提醒 被寵物咬傷,受害人索賠無須舉證 廣州市擬大幅放寬養狗的條件,養狗的人也越來越多,隨之產生的狗傷人事件也有增多。根據法律規定,動物致人損害,飼養人要承擔民事責任;而且,除非能證明因受害人過錯導致動物傷人的,否則飼養人就要承擔責任。 法律作出此種規定,是因為因為飼養的動物無理智可言,其本身就具有加害危險性。這種危險性並不以管理人、飼養人的註意或沒註意而轉移,即使寵物主人或管理人嚴加約束,仍難以避免動物造成他人傷害。 所以,如果允許動物管理人或主人以無過錯為由進行抗辨而免除其賠償義務,就不利於保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的穩定。 |
2014年5月14日星期三
被狗咬傷索賠無需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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