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在商場擾人 主人隻顧說笑 |
| 事件:大約從半年前開始,每當下午五六點左右,昆明大商匯的佈料區就開始出現一群狗在商場的街道溜達。一天下午,陳先生剛好有事外出,沒想被其中幾隻狗追著跑瞭30多米。陳先生氣憤的是,當時狗的主人卻不出面及時予以制止,隻顧在那談笑風生。陳先生留意到,商場內至少有8隻狗。考慮到大傢的安全,陳先生昨日撥通本報熱線反映:“類似商場這種公共場所,適合養狗嗎?” 記者幫:記者查閱2008年10月1日起開始實行的《昆明市養犬管理條例》發現,其中第二十三條明確規定,商場、賓館、餐飲場所禁止攜犬進入。記者隨後與昆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取得聯系,該隊立即派金傢河派出所和西山治安大隊前往大商匯調查。昨天下午4時30分左右,金傢河派出所的民警向記者解釋,大商匯裡面的狗都擁有狗證,且都屬於圈養和拴養模式,表示允許。 結果:針對記者提出的“公共場所不予攜犬進入,更不可能允許養犬”,民警解釋,大商匯屬於商住一體化的特殊商場,市場關閉後,住在商鋪上層的商戶可以把狗牽出來溜達,否則有失人性化。考慮到陳先生所反映的遛狗時主人沒有積極幹預,民警表示,將予以教育和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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