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將建案例月度發佈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月度發佈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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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北京4月30日電(記者 馬學玲)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副巡視員王玲30日在北京宣佈,自今年4月份起,將建立人民法院案例月度發佈制度。作為該制度的首次實施,最高法今日共發佈5個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備受關註的“3Q大戰”。 去年以來,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推進司法公開,建設瞭包括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等“三大公開平臺”,實現瞭裁判文書上網等一系列措施。今年年初,為進一步加大公開力度,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專門作出相關部署。 “案例發佈是全面推進司法公開的一項重要內容,為此,最高法今年相繼集發佈兩批典型案例。為進一步強化這項工作,使案例發佈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我們決定,自今年4月份起,將建立人民法院案例月度發佈制度。”王玲在會上宣佈。 “建立這個制度,其目的就是通過案例的發佈,以案講法,以案釋法。”王玲介紹,一方面,可以讓公眾更加瞭解案件審理的情況,比如事實是如何認定的、法律是如何適用的,因此,這是一個很好的普法形式。 王玲談道,另一方面,也彰顯人民法院立足審判職能、狠抓執法辦案第一要務不放松的工作思路,意在更進一步表明人民法院不斷推進司法公開、以公開促公正的鮮明態度,樹立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從而提升司法權威性。 據王玲介紹,每次發佈的案例,都是由最高法各業務庭室從全國法院審理生效的案例中篩選出來的。每次發佈不少於5個,一般將以新聞通氣會的形式統一對外發佈。 由原來不定期發佈改為每月月末定期發佈,今天是該制度實施的第一次。最高法在今日的新聞通氣會上共發佈瞭5個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備受關註的“3Q大戰”一案。 緣起於2010年的這一糾紛,是一起涉及奇虎公司、奇智公司與騰訊公司、騰訊計算機公司的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此案為2013年最高法院公眾開放日公開庭審案件,亦是最高法院審理的第一起涉及互聯網領域不正當競爭的二審案件。本案涉訴雙方均為互聯網相關領域的重要企業,因此其審理結果廣受業界、學界等多方關註。 談及這一案件的典型意義時,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長王闖在會上表示,通過該案的審理,最高人民法院澄清並確立瞭相關市場競爭規則,對相關互聯網企業之間開展有序競爭,促進市場資源優化配置具有裡程碑的意義。(完) (原標題:最高法建案例月度發佈制度 首批案例包括“3Q大戰”) Ta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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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8日星期一
最高法將建案例月度發佈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月度發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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