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2日星期日

讓電子廢棄物不再成環境殺手

讓電子廢棄物不再成環境殺手

讓電子廢棄物不再成環境殺手


一隻鈕扣電池能污染60萬升水,一節一號電池能使1.5平方米的耕地失去使用價值;制造一臺個人電腦需要700多種化學原料,其中半數以上的材料對人體有害……“電子廢棄物已經嚴重危害我們的生態安全,而我們對此卻沒有專門的法律加以制約。”全國人大代表張學東說,“我國應該盡快制定電子廢棄物治理法,讓電子廢棄物不再成為‘環境殺手’。”“由於電子、電器產品制造材料成分復雜,電子廢棄物中含有鉛、鉻、鎘、汞等多種重金屬和有毒有害物質,如果不經過科學的拆解和回收處理,不僅會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大氣環境,還會直接或間接地危害人體健康。”張學東說。

張學東認為,通過制定《電子廢棄物治理法》,可以明確制造商、進口商、經銷商和消費者各自在廢舊電子產品回收利用中的責任范圍,可以防止相互推諉,出現回收利用責任“真空”。“這部新的法律還應該對電子廢棄物的循環利用作出規定,實現廢舊電子產品的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張學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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